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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2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1397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

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河北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迫切需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以全球视野统筹布局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以企业、项目、平台、基地为载体,以人才、技术、标准为重点,以成果转化、品牌培育、军民融合为途径,以要素配置和优化环境为保障,进一步聚焦发展重点,组织实施十个专项行动,建设六大工程和一批产业基地集群,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新高地,着力打造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产业竞争新优势,为构建河北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原则。

1.聚焦主攻方向。按照“河北有基础、整合资源有条件、未来发展有市场、符合产业技术演进趋势”的原则,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行业和领域,选择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先进环保、未来产业等10个领域,作为未来三年主攻方向,以重点突破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整体跃升。

2.强化载体抓手。抓要素资源配置,调整财政资金、建设用地等要素配置方向,加大对重点领域内企业、项目、人才、技术的支持力度,形成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合力。抓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一批技术研发、高技术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提升行业规模和发展水平。抓政策创新和环境优化,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抓督导考核,明确目标任务分工,确定市级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加强督导,充分调动各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3.发挥两个作用。一方面,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发布专项指南、实施财政补助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通过实施激励政策、优化政府服务,增强发展环境的竞争力,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技术企业和高端创新平台,调动全球创新资源,实现我省产业发展的“无中生有”。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企业在领域选择、对外合作、投资决策、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最大程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新动力。

(三)行动目标。

产业规模实现新跨越。到2020年,大数据与物联网、生物医药健康等10个重点领域主营业务收入超1.7万亿元,带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2%以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企业竞争力得到新提升。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新增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的行业排头兵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好市场美誉度的终端产品、品牌产品。

创新能力取得新突破。与京津协同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引进一批高水平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在关键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标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集聚发展形成新格局。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规模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与京津、雄安新区共同形成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产业链衔接的国际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高地。

(四)行动部署。

实施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5个专项行动,顺应高成长性行业发展要求,面向全国产业布局和未来产业分工,推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快速壮大产业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实施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发展4个专项行动,顺应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发展质量,扭转生物医药行业在全国排位下滑局面,巩固新能源产业的优势地位,推动装备制造业向中高端发展,推进原材料大省向新材料强省转变,增强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

实施未来产业专项行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化趋势,密切跟踪前沿技术,超前布局重点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开发,抢占未来发展主动权,在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技术、前沿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打造未来竞争优势。

二、主要任务

围绕10个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六大工程,建设3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一)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依托优势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每年滚动实施百项技术含金量高、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的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切实推动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工程化集成与应用,推动一批自主创新成果的孵化转化和商业化。启动建设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军民融合产业园、互联网信息产业园、生命科技与生物医药产业园,加快建设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进中科衡水京津冀创新发展和产学研合作等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引进一批国内外高端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推动一批京津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努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的增长点。建立健全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库,动态储备一批产业化重点项目。

(二)实施重点技术改造工程。在生物医药、光伏风电、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工艺、装备、产品和管理升级改造为重点,每年组织实施百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推动现有新兴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发展,大幅提升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质量和竞争力,加快创建一批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大力开展“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支持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的综合应用。

(三)实施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围绕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建设,在信息网络、生命科技、航空航天、高端新材料等领域,争取布局一批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和重点科研院校,面向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及学科建设,部署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面向全省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部署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面向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评价奖励机制,改革运行管理机制,提升创新平台服务行业与区域的能力。到2020年,10个重点领域累计新建30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工程。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分批设立人工智能、卫星应用、太赫兹、大数据及物联网、新型光电显示、重大新药创制、高性能材料等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每年组织实施50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与京津的产学研合作,力争每年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同时,加强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对接,争取更多国家项目在河北实施。

(五)实施标准体系创建工程。探索建立标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同步推进机制,支持优势企业承担国际、国内标准技术组织工作,推动自主创新成果标准化。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标准创建工作的引导,制定年度省标准规划路线图,实施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接活动,力争我省企事业单位每年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以上。2018年重点在泛能网协同控制总体功能及要求、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AMOLED)、微波组件、光伏光热、石墨烯、中药现代化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六)实施创新百强培育工程。研究制定创新型领军企业筛选标准和支持举措,在10个重点领域中筛选一批优势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创新型领军企业计划。对纳入计划的企业,优先支持承担省级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建设省级“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在全球范围引进高端创新人才,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双向流动、重点科研项目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商标和品牌产品。到2020年,培育百家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技术、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排头兵企业。

(七)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石家庄高端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区、石家庄通用航空综合示范区、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国家级新兴产业试验区、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规划任务落地,打造引领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高地。围绕雄安新区高端高新产业发展和科技新城建设,在保定、廊坊、沧州、衡水等周边区域布局建设一批机器人、新材料、大数据、新型显示、现代中药、生物与健康、新能源汽车、先进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基地,形成与新区产业配套互动、成果转移转化的协同体系。依托优势开发区或产业相对集中区域,围绕产业链配置创新链,围绕创新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各类创新资源要素聚集,打造一批优质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达到30个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调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加强领导力量,充实办公室人员,强化对各级各地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要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建立部门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发布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组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省级专家库,设立分行业指导组,为全省规划政策制定和重大项目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机制,以系统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突破口,强化目标导向和督导问责,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高校院所科研评价制度、国有企业创新激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32项国务院授权的改革举措落地实施,破除阻碍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中电科54所、13所、中船重工718所等驻冀央企深度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及时将国家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成功经验和改革举措在我省复制推广,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加快构建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三)加大省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不改变现有专项资金管理渠道的前提下,调整优化省级财政产业发展资金支出方向,集中省级财政资金支持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技术产业化、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示范基地建设以及央企合作发展。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省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省中小企业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技术创新引导等专项资金也要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四)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创业投资机构。扩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三年内将政府注资规模扩大到20亿元,引入银行资金、民间资本,力争总额达到100亿元;改革引导基金托管方式,提高母基金专业化管理水平,增加对重点项目的直接投资比例。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各市及省级以上开发区组建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引进省外优秀投资团队,力争三年内全省工商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达到200家以上。完善河北省创业投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定期发布政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项目对接机制。加快省工业技改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创投基金、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相关引导基金的实施运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设立全省创业投资协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发行债券融资。

(五)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供应。优先将10个专项行动中投资较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优先纳入省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满足耕地占补平衡需要。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入区发展,对10个专项行动中的项目用地占补平衡,由项目所在市在市域内统筹解决,所在市确无占补平衡指标的,可以跨市进行调剂。健全产业用地供应机制,分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符合集约用地标准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聚焦人才引进的方向和领域,省“巨人计划”“百人计划”“外专百人计划”“三三三人才工程”等紧紧围绕10个专项行动计划,着力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人才引进与省级科技项目、产业化项目的衔接,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鼓励省内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大力培养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技术工人等高技能人才。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制度,建立企业家参与创新决策、凝聚创新人才、整合创新资源的新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打造一支具备国际视野、引领产业创新变革的企业家队伍。

(七)全面提高产业对外开放水平。积极筹办雄安新区创新论坛、石家庄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张家口全球企业家创新发展论坛、衡水湖“千人计划”论坛等活动,创新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筹办方式,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展览展示比重,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质量、高规格的交流展示平台。深化与中关村合作,在保定、廊坊、石家庄、沧州、衡水等地探索“飞地”模式,吸引中关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开展大规模招商引资活动,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招商指引目录,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平台型企业招商,力争三年内省级以上开发区引进千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对引入的省外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经省政府同意,在省级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八)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推动创新资源、产业发展在全国布局,实现与国内外先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的快速融合。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跨区域创新协作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合作,推进建设中国知识产权执法华北调度中心。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平台,构建京津冀技术交易市场网络,推进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河北分中心建设,推动京津冀技术转移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改革服务平台管理机制,探索形成京津冀统一的技术信息标准、交易服务流程、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学习借鉴深圳经验,引进组建一批国内领先的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产权运作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运用市场机制吸引更多的京津科技成果到河北转移转化。

(九)建立省、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机制。围绕优化企业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目标,开展省、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活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省级选择示范性好、创新性强、成长性高的企业100家,市级选择500家,由省、市两级政府、人大、政协领导成员挂点服务,定期调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企业面临的难点问题和行业共性问题。省、市集中政策资源,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竞争力强的企业和项目,纳入省、市政策支持范围,加快培育百家创新型领军企业。转变政府支持方式,加大对产业链构建、产业集群打造、创新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十)建立目标考核督导机制。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计制度,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统计监测。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10个专项行动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制度,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10个专项行动的督导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将10个专项行动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加强对专项行动实施的督查和问效,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附件:1.大数据与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2.信息技术制造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3.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4.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5.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6.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7.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8.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9.先进环保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10.未来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11.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10个专项行动分工表

12.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表

13.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各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大数据与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一、前景与基础

大数据产业包括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租赁活动以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物联网是把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实现智能化识别和管理。物联网是大数据的主要来源,大数据又是物联网智能化发展与应用的重要手段,两者正在加速融合,已经成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增长点。据预测,到2020年将有25亿个设备连接到物联网上,每年产生300亿美元的市场利润。我国大数据与物联网产业已进入“爆发式”增长期,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我国大数据与物联网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我省具备发展大数据与物联网产业的良好基础,京津冀大数据综合示范区加快建设,张家口、承德、廊坊、石家庄、秦皇岛等市正在布局建设一批大数据中心,投入使用的服务器50多万台,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约300亿元。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大数据与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农业、交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取得显著成效,形成若干个在全国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

布局新建30个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在大数据分析应用、射频识别(RFID)、传感器、高端集成服务等领域突破与引进一批关键技术,培育一批骨干企业。

建设3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在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等市和雄安新区形成一批大数据与物联网产业集群,全省大数据与物联网产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加大龙头企业引进力度,在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保护等领域开发与引进一批关键技术和产品,建立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整合、交易等服务平台;支持开展海量数据存储、集群资源调度、计算资源虚拟化、区块链、虚拟现实等前沿技术研发,着力在行业大数据分析、预测、决策及应用方面取得突破。延伸大数据产业链条,支持第三方机构和国际企业提供大数据服务,培育数据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廊坊、承德大数据交易机构运营机制,扩大数据交易范围和规模;探索建设京津冀衡水数字货币产业园。有序推进大数据中心布局与建设,按照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规划方案,加快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等市和雄安新区数据产业发展,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能、低功耗服务器等节能方式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加快阿里张北云联数据中心二期、润泽国际信息港三期、承德德鸣数据中心、衡水北斗大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大数据基地服务器规模达到200万台。

(二)提升新一代云计算的研发及服务能力。引进国际领先的云计算操作系统、设备制造、支撑平台的研发机构及厂商,支持新型虚拟化、大规模并行分析、分布式内存计算等核心技术研发,推进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云计算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完善云计算产业链条,为企业、行业和社会提供高效、安全的云计算服务。支持面向边缘计算和面向异构计算的云服务平台建设,突破内容计算网络、边缘计算、分布式计算、异构融合体系架构、高效能计算存储网络模块架构设计、EB级数据存储与挖掘分析等关键技术,在工业、商务、公共安全、医疗健康、交通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三)加快培育物联网产业。重点发展与物联网感知功能密切相关的制造业,支持开展面向重点领域的高性能、低成本、集成化、微型化、低功耗智能传感器技术和产品研发,推进实施MEMS传感器芯片、SoC芯片等一批产业化项目,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打造高端传感器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与物联网通信功能、电源管理等紧密相关的制造、运营业,支持射频识别与传感器节点技术、组网与协同处理技术、物联网操作系统、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物联网感知数据与知识表达、智能决策、公共数据服务等智能信息处理技术研发和应用。力争在传感器、核心芯片、无线射频识别(RFID)、传感器网络、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等领域培育一批品牌企业。

(四)大规模开展应用示范。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智能化、协同化、服务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

1.推动公共基础云平台建设。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大智移云的指导意见》,加快建设“云上河北”,建立“1+14+N”云计算服务体系,为全省政务管理、民生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提供基础支撑服务。

2.开展工业领域应用示范。加快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在汽车及零部件、工程装备、食品药品、家居、新能源装备等行业研究制定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解决方案,开展个性化定制、智能化设计、网络化协同制造、物品追踪、产品质量管理、危险工业品监管、工业污染监测等应用服务。加快凌云工业汽车零部件协同制造服务云平台、中信戴卡轮毂轻量化车轮绿色化智能生产等一批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省实施100个“制造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3.开展农业领域应用示范。实施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及农业物联网区域试点,重点推进农、林、牧、渔产业数据资源采集、整合开发和管理应用,建设省级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健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和预警分析平台,鼓励企业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智能灌溉、统防统治、农业保险、产品销售等大数据与物联网服务。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国有农牧场,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加快河北泽田农业互联网智能自动化灌溉系统、张家口冀雨助农宝“互联网+”农业解决方案等一批项目建设。到2020年,建设2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试点,形成100个具有较大规模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典型。

4.开展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示范。医疗领域,鼓励采用物联感知、可穿戴设备、便携系统等方式动态采集人体健康数据,建立电子病历、健康档案、个人基因组测序等数据平台;实施医疗大数据应用示范,开展基于大数据分析与挖掘的重大疾病智能诊疗和健康咨询服务。旅游文化领域,开展智慧旅游大数据动态采集与分析应用,推动承德避暑山庄、秦皇岛山海关、保定总督府等数字化建设,发掘邯郸历史文化资源,搭建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和载体。教育领域,携手北京、天津共建京津冀互联网教育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开展知识图谱、个性化学习、创新创业等教育服务。住房养老领域,加快智能养老物联网感知系统、“互联网+”公积金云服务平台等一批项目建设,探索依托养老机构对周边社区老人开展养老服务的新模式。

5.开展政府治理领域应用示范。环保领域,实施京津冀环保大数据协同应用工程,建设完善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及决策会商应用体系;加强工业企业在线污染源联网动态监测,实现环保联防联控、污染源协同监管与精准执法;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大气环境、水资源、土壤、林业资源监测以及生态环境安全评价。交通领域,建设京津冀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形成涵盖路况、充电设施、地理信息数据以及交通诱导、车辆监控等数据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智慧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商品通关、支付结算、物流跟踪、物流信息、交易撮合等物流大数据服务。支持雄安新区率先建成实时感知、秒级响应、智能决策的智能绿色交通体系和集约共享的智能物流体系。

6.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支持举办石家庄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推广展示平台,吸引国内外知名厂商在河北投资兴业,鼓励开展数字经济试点,大力培育数字金融、数字娱乐、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交通等数字经济新业态。

(五)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按照应用导向、合作共建、开放共享原则,在大数据分析、数据流通与交易、可视化技术、物联网软件、智能仪器仪表、智能传感器,以及医疗、教育、工业、环保、天空地海一体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应用等领域,新布局建设30个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推动环境监测仪器、智能交通控制技术、智能电表及费控管理终端等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服务行业的能力和水平。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国家级物联网创新研发中心。

(六)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化新一代通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优先布局5G、蜂窝窄带物联网(NB-IoT)、eMTC等多网协同的泛在无线网络,形成与北上广同列、直达国内中心城市的国家级网络节点。在张家口冬奥会赛区率先开展5G网络试商用。推动雄安新区、廊坊、张北等大数据产业基地直连国家互联网骨干网的直达通道。加快全省全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在城市市区深度覆盖、在农村地区逐步覆盖、在贫困地区优先覆盖。深化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合作,在全省布局建设NB-IoT商用网络,2018年实现全省城市市区、县城连续覆盖,2019年实现石家庄市深度覆盖、部分农村区域连续覆盖,2020年实现所有农村连续覆盖。同时,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落实国家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完善我省行业监管、财政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应用示范、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优化电力供应、通信、土地等资源配置,支持大数据与物联网项目建设;加强大数据产业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加强大数据、物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健全信息安全体系。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强核心技术装备威胁感知、数据安全监测响应和持续防御能力建设,建立安全评估监测与研判通报机制,强化企业责任落实,切实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网站备案管理、网络安全防护、公共网络安全环境治理等工作。做好冬奥会等重大活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预警能力建设。

(三)创新行业管理和服务。鼓励各地组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公司,建设政务大数据、企业大数据管理运营平台,按市场化方式统一运营管理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中心及服务平台。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产业发展趋势研究与跟踪,为行业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大数据、物联网产业金融服务,拓宽大数据企业融资渠道,探索大数据资产证券化,鼓励大数据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四)探索建立统计监测体系。跟踪国家统计体系改革动态,学习兄弟省市经验,探索建立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行业统计分类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建立覆盖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应用示范项目、各类服务平台的统计渠道,开展产业统计分析工作,动态监测产业发展情况和行业运行态势。


 

附件2

信息技术制造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一、前景与基础

信息技术制造业包括新一代网络设备及终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硬件、半导体材料与器件、高端软件、消费电子等领域,是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智能制造以及“两化融合”的基础与支撑。当前,全球信息技术正处于系统创新和智能引领的重大变革期,信息网络加速向高速率、全覆盖、智能化方向发展。我国加快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系统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5G通信将于2020年前实现商用。这是互联网及移动通信技术产业生态的一次全面升级,将带动移动通信设备、网络设备、光通信设备、终端设备的全面更新,引领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半导体器件以及相关软件系统的持续创新,并将深刻影响我国网络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分工格局。国内许多省份已将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作为调结构、转方式、增动能的重要突破口。

经过多年发展,我省初步形成了以专网通信设备、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新型显示、应用电子和软件为主导的信息产业体系,拥有中电科54所、13所等国内一流科研机构和东旭光电等优势企业,华为、浪潮、中兴、京东方等一批中国500强企业落户河北,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840亿元。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未来几年将是我省发展信息产业的重大机遇期。

二、行动目标

(一)提升产业规模。到2020年,信息技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00亿元。其中,基于IPV6、5G通信的智能终端、卫星通信、数字集群通信等产业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新型显示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智能硬件、高端软件、消费电子等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

(二)提升创新能力。到2020年,实现信息技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新增4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在IPV6、5G通信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

(三)提升企业竞争力。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0家,布局建设3-4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形成2个以上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基于IPV6及5G商用的信息网络设备和信息终端。加强与国内外互联网、移动通信骨干科研机构及重点高校的合作,引进一批网络设备制造领域的骨干企业,支持在河北设立研发中心或技术服务中心。大力发展5G移动通信系统设备(含基站类、核心网设备、专网设备等)、5G关键器件、芯片及终端等核心技术和产品。推进基于新一代网络的高速大容量光传输设备、高速光接入设备、光交换设备、高端路由、支持软件定义网络(SDN)的大容量交换设备,以及数模模数转换、数字信号处理器、网络处理器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开展大规模天线阵列技术、新型多址接入技术、大容量光交换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积极发展面向金融、交通、医疗、教育、能源、制造等行业特色应用的专业终端设备,研发应用于不同领域的专用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推进智能控制、智能传感、工业级芯片等与网络通信模块的集成创新,加快发展一系列具备联网、计算、优化功能的新型智能终端。在信息网络安全、通信设备与技术、智能终端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平台。

(二)加快发展专网通信设备及系统应用产业。支持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通信专用芯片、宽/窄带融合无线专网通信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打造国内集卫星通信系统设计、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于一体的龙头企业。推进宽/窄带融合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一体化融合通信指挥调度系统、行业专网应用终端等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在轨道交通、民航机场、智慧海洋、水利气象、政府应急等领域应用,参与制定宽带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国内行业标准。在卫星通信系统、数字集群通信领域布局建设省级创新平台。

(三)培育壮大集成电路及太赫兹产业。支持6英寸碳化硅(SiC)、氮化镓(GaN)单晶及外延产业化,加快12英寸硅外延研发,推进高端传感器、光机电集成微系统(MEMS)、光通信器件、半导体激光器、射频芯片、探测器芯片、高端晶体振荡器、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等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壮大功率器件及微波集成电路产业,扩大在全国的影响力。支持嵌入式CPU、存储器、智能计算芯片等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研发,推动高端、特色封装测试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动集成电路封装设备及材料产业化。在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射频芯片与系统、高端传感器等领域新建一批省级创新平台。

支持太赫兹高功率可控发射器、关键元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在保定建设太赫兹产业基地,推进太赫兹安检仪、光谱分析仪、药品检测仪等产业化,推动太赫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太赫兹行业技术标准。

(四)大力发展汽车电子产品。支持汽车电子控制系统、车载网络、汽车导航、无人驾驶及智能管理控制系统、行驶安全与车联网信息服务等汽车应用电子产品发展;推进车载光学系统、车载雷达系统、集成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加快电子电气架构技术、多元信息融合技术、车辆安全预警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五)做大做强新型显示产业。加快建设第六代AMOLED、触控一体化显示模组、高世代液晶玻璃基板等一批重大项目,支持OLED发光材料、新型液晶材料、偏光片、光学薄膜等核心配套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手机屏、平板电脑屏、仪器仪表屏、商业显示屏等器件。

加快东旭集团新型平板显示玻璃技术和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攻克玻璃基板装备关键技术,推进装备国产化进程。支持优势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整合行业优势创新资源,充分利用国家创新平台,构建创新网络,加快3D、激光、全息、柔性等前沿技术研发布局。在有机显示材料、有机发光照明、新型显示关键装备等领域布局新建一批省级创新平台。

(六)打造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支持石家庄高新区、廊坊经济开发区、鹿泉经济开发区、衡水桃城硅谷产业园等园区建设,着力优化产业生态,积极引入全球创新资源,大力发展通信设备、集成电路、关键元器件等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信息技术产业集群。

支持固安高新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延伸第六代AMOLED产业链,谋划推进薄膜封装关键技术、大尺寸柔性显示技术、全自动高洁净度MASK清洗机、新型胶体等系列装备和技术研发,打造千亿级新型显示产业集群。

支持雄安新区建设互联网信息产业园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化与阿里、腾讯、百度等信息服务商的合作,推动电子商务、数字金融、人工智能等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实施。加强与深圳华为、中兴通讯等国内网络设备制造企业以及三大网络运营商的对接合作,在石家庄、廊坊等地引进一批网络设备、智能终端等重点项目。加强与中国电子商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国电子学会、深圳电子行业协会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协(学)会的战略合作,实施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引进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建立国际研发机构。

(二)深化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的产业技术合作。省政府与中电科集团签订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在专网通信、智慧城市、安全电子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支持中电科54所、13所深度参与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落实国防科研仪器设备整合共享、以股权为纽带的军民两用技术联盟创新合作。支持中电科54所与省内优势企业合资合作,整合重组上下游相关企业,组建产权清晰、市场化运作的信息产业集团。

(三)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在国内和海外人才引进选拔中增加网络信息技术人才比例,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和企业配套支持力度。鼓励采用兼职、短期聘用、定期服务等方式,吸引京津信息技术人才来河北创新创业。鼓励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大学等与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院校联合办学,加强对新一代网络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培养更多专业化高端蓝领。

(四)优化产业生态。支持行业领军企业通过平台开放、产业链配套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微企业的互利合作,形成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企业集群。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化的众创空间、科技中小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推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推动互联网服务、通信设备、卫星应用、网络运营等相关企业等开展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市场应用、投融资等深度对接,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附件3

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产业

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一、前景与基础

人工智能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类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主要包括智能控制、感知与认知、智能硬件等领域。当前,人工智能发展进入新阶段,随着相关学科发展、理论创新、技术突破、软硬件升级等整体推进,正在引发链式反应,呈现出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自主操控等新特征,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从数字化、网络化加速向智能化跃升。智能装备是人工智能技术在装备制造领域的深度应用,是具有感知、决策、执行功能的各类装备的统称,其研发、制造、应用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是国际竞争的新焦点。我省的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省科学院等单位在机器学习、视觉识别等方面有一定技术积累,智能装备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拥有唐山开诚、唐山开元、邯郸博柯莱、保定向阳精密仪器、廊坊精雕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在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以及传动、自动化、传感器等领域,初步形成了唐山高新区、廊坊香河等机器人产业基地和廊坊、石家庄、保定等智能装备产业集群。2016年,我省智能制造产业主营业务收入560亿元。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全省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新建4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形成持续创新能力,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领域各环节的应用,在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关键核心零部件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布局建设3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龙头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人工智能新兴产业。

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快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然语言理解、机器翻译、智能决策控制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在智能无人机、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系统、智能家居等领域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机器人。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应用,提高工业机器人的自检测、自校正、自适应、自组织能力和智能化水平,重点发展弧焊机器人、真空(洁净)机器人、全自主编程智能工业机器人、人机协作机器人、双臂机器人、重载AGV等标志性工业机器人产品,引导工业机器人向中高端发展。加快消防、矿山、水下、地下管网等复杂应用环境的机器人发展,推动具备人机协调、自然交互、自主学习功能的新一代特种机器人实现批量生产和应用。大力开展与国内外机器人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的协同创新和引进合作,支持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机器人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

高档数控机床。支持发展高端数控机床,提高卧式加工中心、高速钻攻加工中心、柔性加工中心等成套数控机床可靠性、稳定性。加强整机动态设计、先进制造工艺、可靠性设计、节能降耗等方面技术的研发应用,全面提高制造技术水平、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快人工智能技术与数控加工技术的融合,开发高精度、高可靠性功能部件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数控系统装置及伺服驱动装置。开展数控机床应用试点示范,加强政策引导,培育市场需求,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加强新型敏感材料、器件及传感器设计、数据处理、无线传感等基础共性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发展智能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智能控制器、变频器、精密传动装置、伺服系统等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开发光热、温湿度、称重、视觉、流量物位以及成分分析等高性能传感装备。

(二)提升创新能力。

深化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国内一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合作,加强与国内机器人产业联盟的对接,统筹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等优势资源,在人工智能技术以及机器人、数控机床、智能传感应用等领域,布局新建4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谋划建设河北省智能装备创新中心。

健全产学研深度结合的创新机制,鼓励智能装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软件企业、应用企业、服务商等组建产业联盟。建立开放共享的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评估、教育培训、设备租赁等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智能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和人才培育等工作。

(三)提升产品质量。

推进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企业开展标准化研究,支持将技术领先优势上升固化为标准。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重点行业标准规范的研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技术条件试验验证工作,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智能制造标准。

提升设计管理水平。加强产品设计创新,支持企业集成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制造工艺规划仿真技术等,开展制造环节整体设计和工业产品再设计,聚集设计要素资源集中攻关,形成一批设计创新成果。引导企业深入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质量诊断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实施质量追溯制度,强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打造知名品牌。引导企业围绕细分市场向差异化方向发展,开展产业链横向和纵向整合,支持互联网企业与智能装备企业紧密结合,通过联合重组、合资合作和跨界融合,加快培育创新能力强、知名度高、综合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

(四)培育产业集群。

发展壮大唐山高新区、廊坊香河机器人产业基地。瞄准国际国内机器人龙头企业,大力引进减速器关键技术、高精度伺服电机技术、控制系统技术企业,以及传感器、自动化设计、应用开发及配套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打造以机器人研发生产为龙头、产业链完备、集研发制造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加快沧州、石家庄、廊坊固安、邯郸曲周、衡水冀州等地机器人产业发展。

建设廊坊、保定数控机床以及沧州运河激光、承德智能仪器仪表等产业基地。支持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围绕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核心部件制造、控制软件开发等关键环节,加快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精准招商一批智能装备领军企业,带动相关配套企业集聚发展。

建设雄安新区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示范区。

(五)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

面向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生产装备智能物联技术、生产线重构与动态智能调度、基于机器感知和认知的智能制造执行系统、云化数据采集、多维人机物协同与互操作等智能技术的引进、研发和推广应用,发展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新应用,提升现有装备的可接入水平和装备间数据交互能力,提升传统产业制造装备、制造过程、行业应用的智能化水平。支持钢铁、建材、石化、发电等流程生产行业基于新型感知及嵌入式技术、机器人及现场无人化技术、工业大数据、先进控制技术、过程优化技术等开展生产流程智能化集成创新,推动流程生产行业高端、绿色、智能化发展。鼓励装备制造企业联合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软件开发商,推进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的集成应用,加快智能成套装备(生产线)开发,提高远程运维服务能力和工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在纺织、服装等消费领域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提高对用户需求特征的深度学习和分析能力,优化产品的模块化设计和个性化组合方式。到2020年建设300家省级以上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四、保障措施

(一)促进产品市场开拓。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创新激励、应用推广、有序竞争的政策体系。建立产需对接的长效机制,推动自主品牌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产品的市场应用。鼓励首台(套)装备应用,加大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的奖励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针对首台(套)智能装备示范应用的保险业务。积极探索机器人商业推广和营运模式,在钢铁、装备、化工、汽车、食品、医药等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差、安全风险高、工艺要求严等关键岗位,实施机器人替代计划。

(二)强化对外战略合作。瞄准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机械工业500强开展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引进一批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领域国内外领先的企业和重大项目。吸引知名企业和跨国公司在河北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企业参加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中国工业博览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组织开展河北省智能装备论坛、机器人大赛、智能装备展会、智能装备产业劳动竞赛等。

(三)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加强国内外人工智能、智能装备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鼓励带项目、带技术来我省创新创业。支持省内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设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应用、安装维护与管理等专题培训课程,加大人工智能、智能装备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开展定制化应用技能型人才培训。


 

附件4

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一、前景与基础

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包括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品、中成药、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保健食品和健康服务等领域,是重要的民生产业。随着人口总量持续增长和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合成生物技术、基因编辑、免疫疗法、抗肿瘤药物、重离子放射治疗等为代表的生物技术不断取得重要突破,精准医疗、远程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迅速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持续快速增长,预计到2020年全球药品市场规模超过1.4万亿美元。我国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医药产品和服务市场刚性需求持续增长。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将引领生物医药健康产业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我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基础雄厚、产业集中度高,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1400亿元。石家庄是国家认定的高端医药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区域,石药、华药、神威、以岭4家企业进入2016年中国制药企业百强,石药连续三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沧州渤海新区已成为北京、天津医药企业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集中承载地,北戴河是国家批准建设的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生物医药健康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全省生物医药健康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500亿元,其中化学药品制剂、现代中药、生物技术药物占比达到80%以上,化学原料药与制剂销售比调整为2∶8。

产业发展进一步集聚。布局建设6个生物医药、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区或产业集群,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力争培育1家销售收入超千亿元、5家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15个销售收入超10亿元产品。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新建3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3.5%。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

生物技术药物。加快新型抗体、重组蛋白及多肽等生物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重组人血白蛋白、单克隆抗体药等临床需求量大的生物类似药大品种产业化。开发预防重大传染病疫苗,发展针对肿瘤、免疫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的治疗性疫苗及疫苗新型佐剂,发展基因工程疫苗、病毒载体疫苗、核酸疫苗和治疗性疫苗等新型疫苗。加快重组胰高血糖素样肽受体激动剂、艾苯那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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